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氯化物浓度的硝酸银滴定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中氯化物的测定,也适用于经过适当稀释的高矿化度水如咸水、海水等,以及经过预处理除去干扰物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。
本标准适用的浓度范围为10~500 mg/L的氯化物。高于此范围的水样经稀释后可以扩大其测定范围。
溴化物、碘化物和氰化物能与氯化物一起被滴定。正磷酸盐及聚磷酸盐分别超过250 mg/L及25 mg/L时有干扰。铁含量超过10 mg/L时使终点不明显。
本标准发布部门为环境保护部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水电部水质试验研究中心。
本标准实施日期为1990-07-01。
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11896-1989.pdf